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陽明山地區早自日據時期即為「大屯國立公園」預定地;當時範圍包括七星山、大屯山區及觀音山等地,此計劃惜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而作罷。民國五十二年,交通部觀光事業小組曾委託台灣省公共工程局,將陽明山公園及鄰近七星山、大屯山、金山、野柳與富貴角等北部濱海地區,合併規劃為「陽明國家公園」,面積約28400公頃,惟惜當時尚無國家公園法而擱置。

  直至民國七十年,經何應欽將軍之提議,並由有關單位研究推動,於七十四年正式公告實施陽明山國家公園計 畫,並於同年九月十六日及翌年三月十三日先後成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警察隊,積極推展各項經營管理業務。

  本區噴氣孔與溫泉主要分佈於北投至金山間之「金山斷層」周邊;它們的形成,在於地表水下滲地底,被地下熱源加熱後,再由地殼裂隙冒出地面,形成火山活動的特殊景觀;區內的大、小油坑、馬槽、大磺嘴等地,都可見到強烈的噴氣孔活動;而分佈於園區內的多處溫泉區,更早已遠近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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